關于規范車輛停放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廣大市民安全出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規范車輛停放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違反禁令、指示標識,占用道路、盲道停放任何車輛。
二、機動車一律在設定的停車場和劃定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內按箭頭指示規范停放;機動車停放時,車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騎壓泊位標線。
三、非機動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在非機動車停車泊位內按箭頭指示規范停放;沒有施劃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路段必須車頭朝路垂直于主干道有序停放。
四、機動車停車泊位主要用于小型汽車臨時停放,禁止大型貨車、拖拉機、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停放。非機動車停車泊位主要用于臨時停放非機動車、摩托車。大型貨車、拖拉機到指定的停車場停放。
五、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依法施劃的停車泊位和設置的停車標識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車泊位,設置停車障礙。
六、對違規停放機動車的,由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或通過電子警察進行抓拍,依法處理。
七、對城區內違規停放的非機動車、無牌車和僵尸車由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清理、拖離;拒不服從管理的,由公安交警部門或城管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八、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霍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霍山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二〇二一年五月